“民禁挡”禁得了抖音小红书,禁得了民心吗?******
台湾行政主管部门26日将讨论抖音等相关议题,发言人罗秉成日前表示,并不限于抖音,还将广泛性讨论大陆制APP,检视相关议题。
此言一出,岛内舆论哗然,直指这是台当局企图以“修法”手段进一步管制大陆软件,其实质是“逢陆必反”的政治操弄。岛内有识之士反问,“民禁挡”禁得了抖音小红书,禁得了民心吗?
“逢陆必反”是民进党当局的惯用伎俩
岛内媒体此前报道,除抖音、小红书外,台湾年轻人爱用的大陆APP还包括新浪微博、微信、淘宝、腾讯、哔哩哔哩、爱奇艺、百度百科和知乎等,通过这些软件获取资讯、交友聊天、丰富生活、购买商品等已成为台湾年轻人习惯的日常生活。
此番关于全面禁止使用抖音等大陆APP的讨论并非“创举”。此前,民进党当局已全面封杀淘宝、爱奇艺等APP。近日,民进党当局“数位发展部”将抖音和Tik Tok定义为“危害台湾资通安全”的产品,并下令禁止岛内公务机关使用。
针对各界关注管制范围是否会扩及民间,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称,禁止某个APP需要所谓“法律”授权,但是否有制定“法律”的必要、是否能达到封锁效果,都需要多方讨论与搜集资料加以研究,现阶段正在搜集各个国家及地区的立法资料。
对此,岛内媒体直言,民进党当局企图通过所谓“修法”谋求程序合理,对相关软件进一步加以限制只是时间早晚问题。民进党当局最害怕的就是台湾民众看到真实的大陆环境,看到两岸同胞走亲走近的精彩日常。
封杀抖音致岛内民怨沸腾
抖音最初是诞生于大陆的一款短视频社交软件,由于新颖活泼的形式和丰富有趣的内容,深受包括台湾民众在内的全球各地年轻人喜爱。
Tik Tok从2018年起便在台湾设立运营团队,一上线迅速成为台湾地区下载量第一的短视频APP。台北大学教授郑又平日前在电视节目中介绍,目前抖音在台湾的用户数量至少有500万活跃用户,尤其在台湾初中生和高中生群体中非常受欢迎,抖音、小红书已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快乐源泉。
不仅如此,在为台湾民众带来欢乐的同时,抖音等软件也为不少乐于分享、创作的视频博主赚取了收益。
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岛内经济愈发下行,通货膨胀愈发严重,失业率亦居高不下。面对民生困境,民进党当局拿不出强有力的政策促进就业,反而企图对如此受欢迎的APP禁用,无异于砍断岛内民众自谋生路的手脚。
岛内有识之士直言,民进党当局的相关举动让台湾年轻人真正看穿了意识形态挂帅的结果,只会为台湾年轻世代带来困扰,终将被民众彻底唾弃。
两岸民众走近走好势不可挡
早在今年3月,针对民进党当局炒作大陆通过抖音、小红书等散布虚假消息操作所谓“认知作战”,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就曾回应,民进党当局出于一党之私,蓄意阻挠破坏两岸民间交流,说到底是害怕两岸同胞走近走好,害怕台湾民众了解大陆的真实情况。
就在本月22日,台湾社交平台PTT掀起了一场年轻人爱用小红书、抖音的延伸话题。一名台湾高中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透过小红书、抖音看到的大陆,跟老人口中的大陆完全不一样”。此番言论引起广泛讨论,网友在数小时内留下了上千条留言。
有网友表示“‘仇中’的变老人了”“‘台独’老人是不是已经跟年轻人有代沟、隔阂,甚至是产生矛盾了?”也有人表示“新一代觉青不被绿媒洗脑”“台湾的政治也是,会把大陆丑化吧”……
显然,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岛内民众可以愈发便捷地了解到事实真相。同时,当越来越多的诉求被忽视、越来越多的谎言被识破,两岸走近走好、和平稳定发展的民意愈发成为主流。
正如台湾《联合报》日前刊发文章指出,两岸民间交流是自然自发形成的生态,不会因为一点小小的政治阻隔而消失,更不是民进党当局通过政治力量想阻隔就能阻挡得了的。
(中国新闻社微信公众号 记者 穆朗)
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